公告日期:2021-06-25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 1010 号嘉华中心 28 层28/F, K. Wah Center, No.1010 Huaihai Road (M),Xuhui District, Shanghai电话/Tel:021-24224888 传真/Fax:021-24224800网址/Website: www.anjielaw.com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所涉法律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致: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上市公司”)的委托,作为上市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就上市公司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239号”《关于对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所涉法律事宜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主席令第三十七号,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8 号,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对本专项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声明如下: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专项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律师已得到恒泰艾普如下保证:恒泰艾普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所有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所有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所做出法律判断的事实和文件均已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误导、疏漏之处。本专项法律意见书仅就上市公司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如下:一、根据银川中能与孙庚文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7 月 4 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银川中能与孙庚文一致行动期限为三年且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不可撤销。请你公司及相关股东补充说明《承诺函》《告知函》的相关内容是否与《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相违背,《承诺函》《告知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题 2)(一)《承诺函》及《通知函》的主要内容经本所律师核查,《承诺函》的主要内容如下:1.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中能”)及实际控制人刘亚玲、马敬忠(以下合称“承诺人”)自孙庚文为恒泰艾普向浙商银行2.2亿元贷款提供担保后的 3 个月内,将用其他担保方式从浙商银行替换孙庚文所提供的担保,解除孙庚文对浙商银行就上述贷款所承担的所有担保责任,并在上述期限内办理完毕孙庚文的担保解除手续。如承诺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解除孙庚文的担保责任,则孙庚文有权解除与银川中能的一致行动关系。2.在孙庚文的担保责任解除之前,对于恒泰艾普的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安排,银川中能及其委派的董事将与孙庚文及其委派的董事充分协商一致后,方可正式决策实施,否则视为违约并应向孙庚文承担上述担保额内的经济赔偿责任。3.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银川中能应向孙庚文提交关于银川中能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为孙庚文的上述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的股东会决议,在银川中能提交该股东会决议后上述 1、2 项承诺即予以豁免。4.因孙庚文提供上述担保责任而导致其承担的任何损害及赔偿责任,均由承诺人实际承担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诺人应自损害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予以支付,并按照损害赔偿额的 20%支付违约金。经本所律师核查,《通知函》的主要内容如下:1.在孙庚文为恒泰艾普向浙……[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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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300157股吧 http://300157.h0.cn公司名称:恒泰艾普
股票代码:sz300157
市场类型:创业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石油开采
所属地区:北京
公司全称: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andOcean Energy Services Co.,Ltd.
公司简介:恒泰艾普公司是我国产品结构最完备、技术特色最突出、最具成长能力的勘探开发技术服务商之一。公司建立了覆盖油气勘探开发技术服务全流程的技术体系,技术实力接近国际一流技术服务企业的水平,特别是在复杂油气藏的勘探开发技术方面,公司拥有多项特色技术,在国际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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